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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M清洁发展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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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都议定书》的签订,是全世界面对气候变化做出的一项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举措,其中的CDM机制,给中国企业特别是新能源行业、可再生能源行业和企业节能减排带来了重大的机遇。
长沙东太环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为一家专业严谨的CDM咨询服务公司,充分发挥其团队的力量,与其合作伙伴致力于将中国的CDM项目机会进行优化整合,为项目业主降低CDM项目开发中的风险,使项目最终获得二氧化碳减排量收益。恒标智业CDM项目开发团队,部分来自于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工程、能源电力等行业的专业队伍,擅长撰写中英文咨询报告。具有煤层气、CDQ、风电、水电、垃圾填埋气、PFC分解等项目的开发经验,熟悉国际法规和惯例。此外,我们还与国内外多家从事CDM项目开发的咨询公司、投资公司、研究机构等进行广泛的合作,通过为国内多个CDM潜在项目开发寻找买家,恒标智业已经在国内拥有广泛可靠的CDM操作渠道,并与国外主要的碳买家建立了良好的紧密互信关系。
《京都议定书》规定,发达国家必须在2008年至2012年间将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等5种温室气体排放水平在1990年的基础上平均减少5.2%,而中国等发展中国家暂时不在此列。根据议定书第12条的规定,发达国家可以通过向不承担减排义务的发展中国家购买“可核证的排放削减量(CER)”,从而履行《京都议定书》所规定的减排义务。由于发达国家减排成本远远高于发展中国家,从国外购买温室气体排放配额比花费大量资金改进工业技术减排合算得多。因此,发达国家更愿意把资金和技术投入到发展中国家,从而间接获得排放配额。
以一个装机25MW的生物质发电项目为例,年发电量1.4亿千瓦时,年减排量约13万吨,可获得碳收益1000万人民币×5年,五千万人民币。对业主而言大大增加收益率,减少投资风险,增加项目的可行性。而对附件一国家的买家而言,以较低的成本,实现了减排,达到双赢。
我们能为业主
1、识别CDM项目
2、开发项目概念表(PIN)
3、为项目业主寻找和筛选碳购买方
4、协助企业与买方的谈判,帮助企业在减排交易中实现利益最大化和风险最
小化,并最终促成 碳减排交易协议的签署
5、开发项目设计文件(PDD),准备 CDM项目流程中所需的其它文件
6、向国内CDM主管部门申请项目不反对意见函(LoNO)和国家批准书(LoA)
7、协助指定的经营实体(DOE)完成项目审定(Validation)
8、协助注册(Registration)程序的完成9、在计入期内协助企业完成监测报告(Monitoring Report),使项目顺利通过核查(Verification)和核证(Certification),以确保项目减排的最终实现和减排收入的获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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